为推动泗阳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21日我县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泗阳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条措施》
1、对个人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补贴,现役军人给予实际缴纳契税总额80%的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80%、100%的补贴。
2、对个人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补贴,现役军人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80%的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80%、10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项补贴窗口,购房人凭网签备案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自缴纳全部购房款后次月可申请领取(一年内有效),补贴资金由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