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心各内设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精神,自2025年5月8日起,宿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利率调整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1%,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6%。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下调0.2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52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75%。首套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按照《宿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宿住房公积金〔2024〕7号)执行。
二、新利率执行时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第十四条“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或2025年5月8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宿迁3县2区均按照上述新规执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100万元30年期贷款总利息将减少近5万元
据悉,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范围既包括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包括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利率下调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此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在2026年1月1日起下调。这可直接减轻借款人利息负担,等同于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
以一笔金额10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月供将由4136元降至4003元,减少约133元,总利息支出将减少约4.76万元。
5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下调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存款准备金率5个百分点。
据悉,此次降准预计将向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