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教育局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6-07  关注:11527手机看新闻

泗阳县教育局文件泗教发[2023〕31号

泗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机关各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泗阳县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人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确保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执行国家、省市“公民同招”“双减”“规民”等政策,落实《泗阳县教育高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泗阳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统筹区域、城乡、公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确保全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以校为主、县级统筹、分类管理”的原则,县教育局加强学校招生计划审核,统筹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和简章,并于2023年6月底前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具体负责组织本校招生工作。

(二)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三)招生范围原则。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在本县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城区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泗阳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微调方案及招生规定》(泗教发(2022)26号)要求,根据划定的施教区范围招生,农村公办学校在本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招生,民办学校可在全县范围招生。

(四)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所有学校不得违规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五)公民同招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全部通过宿迁阳光招生平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严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六)公开透明原则。所有公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或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招生咨询电话和地址、监督投诉电话和地址等信息),在县教育局备案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网上发布。民办学校需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一律由县教育局委托公证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保障公平原则。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做好符合优抚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泗部队现役军人4/16 中籍现役军人)或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祭于女,招商引资企业投资方或高管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工作。保障随迁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权利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三、招生计划

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公办学校要综合生源情况、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根据《江苏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招生计划。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落实上一年度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减少本年度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要及时公开发布,同时在网上招生平台上设定。各校按照县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民办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公办学校以招生计划为指导确保施教区内应入尽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生源,不得跨县区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及报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一年级入学需年满6周岁,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七年级入学应为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信息为准)。严禁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学生“重复”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幼儿园或学校审核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准予延缓入学或者休学。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根据宿迁阳光招生平台要求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非必要不提供原则,不得要求监护人提供儿童少年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得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按照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可采集学生及监护人姓名、户籍、房产、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监护人职务和收入等信息。除统一使用的宿迁阳光招生平台外,不得使用其他APP、小程序作为学校招生入学平台。

(三)招生时间及要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小学和初中网上报名时间均为7月1日-7月7日。依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定,全县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执行1+1”公民同招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宿迁阳光招生平台报名,根据学校报名条件选定1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的,公办学校初审、县教育局终审,采取书面通知入学。民办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网上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直升需求未超过其初中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其幼儿园直升需求未超过其小学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直升需求超过其初一招生计划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其幼儿园直升需求超过其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的,面向校(园)内直升需求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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