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所需材料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自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发布后,泗阳县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已全面启动办理。
泗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缴存者住房公积金需缴满6个月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
2、申请时需要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贷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其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开展实施,为公积金缴存者异地购房提供了贷款支持,同时将为推动泗阳房地产市场消费带来利好。